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4版:悦读

他的诗歌是疗伤的药方

——弗罗斯特诗集《未选择的路》读札

  沈文军/文

  弗罗斯特是不幸的。他早年丧父,长子8岁夭折,中年丧妻,次子自杀,一个女儿出生3天离世,另一个女儿死于分娩。他本人一生多病,还患有抑郁症。

  但我认为,他也是幸运的。他将痛苦与幸福的根源深植于社会与现实,以诗歌为药方疗伤,创作出达观超脱、睿智深刻的佳作,把苦难人生转化为审美人生、智慧人生。

  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著名诗人,1874年生,1963年逝世。他4次荣获普利策诗歌奖,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他的诗集《未选择的路》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远洋翻译。

  因特殊的人生经历,弗罗斯特大部分时间离群索居,不乐于也不善于交际。27岁时,他因患肺病从哈佛大学休学,举家迁至新罕布什尔州祖父为他购置的农场,从此爱上宁静的田园生活。大自然成为他诗意的栖居地和心灵的归宿。

  如《未选择的路》,写一个人在林间岔路口选择人迹更少的路,表面写散步,实则说人生选择无法回头;《雪夜林边小驻》,描写一人骑马路过树林想停下看雪,但想起还有承诺要履行,必须继续赶路;《火与冰》,虽是九行的短诗,却探讨世界会毁灭于火还是冰;《熟悉黑夜》,写一个人在雨夜独自穿行城市,感受彻底的孤独与隔绝;《白桦树》,想象男孩荡白桦树玩耍,实际表达想暂时逃离现实再回来的愿望。

  在诗歌创作上,弗罗斯特不随波逐流,远离标新立异的现代派。他扎根美国大地和英美诗歌传统,回溯最古老、最清纯的文化源头。他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灵感和素材,另辟蹊径,采用明白如话的日常口语和质朴无华的白描,创立清新质朴的诗风。

  我读《未选择的路》,认为弗罗斯特的诗是自我与世界的对话。

  首先是人与自然。探索自然、征服自然是弗罗斯特诗歌的主题。《星星切割器》中的人物布拉德·麦克劳克林“把天上星星与杂乱的农事混为一谈,直到把农场搞得乱糟糟。他烧毁自家房屋骗取火灾保险,并花掉这笔钱买了架望远镜,以满足终生的好奇心——探究在无限宇宙中我们的位置”,让人联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长篇小说《百年孤独》中狂热痴迷于各种科学实验的何塞。《美洲难以洞悉》《山》《西流的小溪》等,同样表现探索自然奥秘的热情。

  其次是人与自我、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甚至矛盾冲突的解析。弗罗斯特有首诗题为“不很适应社会”,自述我行我素,无法遵循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体现在诗中,像《补墙》,“在砌墙之外我们不需要有墙:它全是松树,我是苹果园。我的苹果树绝不会越界,吃他的松果,我告诉他。他只是说,‘好篱笆造出好邻居’”。又如《雇工之死》里,夫妻二人对待雇工塞拉斯的态度,一个温情,一个冷酷,对家的理解也截然不同。《家葬》探讨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困难,有时甚至比人与动物之间更难。

  再次是对过度工业化、现代化乃至整个西方文明的现代性反思,是智者对生命存在的领悟。现代社会工业化、机械化带来的分工,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即使在农场,收草的劳动分工也十分严格精细。人们独自干活,彼此难打照面。“觉得一种精神与我血脉相连;从此之后我劳作不再孤单”“干活时好像有他帮衬”“而且梦着,就像兄弟般畅所欲言,将我曾不愿触及的想法谈谈”,弗罗斯特希望人与人之间消除距离与隔膜,建立起兄弟般的情谊,团结互助、和谐共处。这正是其诗歌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