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二:参与式预算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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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 陈剑
参与式预算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它通过让公众直接参与财政预算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体现了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贯穿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全链条,参与式预算正是将这一理念嵌入财政治理的具体实践。
如今,温岭通过预算民主恳谈形式,让公众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全程参与,实现了“预算全口径、参与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的民主闭环。这种模式不仅保障了人民对公共资金的知情权,更通过协商机制将民意转化为实际政策。
在这个过程中,温岭首创预算“三审制”(预审、初审、大会审查),并建立预算修正议案制度,激活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确保制度程序化。通过民主恳谈、专家咨询、绩效评价等渠道,覆盖不同群体(如选民、代表、社会组织),确保预算决策的包容性,实现参与多元化。利用数字平台公开预算信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如实现市镇两级预算全公开,推动技术赋能。
温岭参与式预算的实践为基层民主治理和财政监督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但其推广需进一步解决制度固化、参与深化和技术协同等挑战。未来,可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数字平台和强化绩效管理等形式,推动参与式预算从“地方创新”迈向“常态机制”。
复旦大学城市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韩福国
参与式预算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和深刻实践,主要体现在具有深厚的历史与实践根基。就温岭而言,参与式预算已持续探索二十年,并与“八八战略”等重大部署紧密相连,为协商民主提供了坚实的基层实践基础,印证了人民民主具有丰富的现实形态。
深化参与式预算,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并非外在,而是全过程、全方位地嵌入基层治理与创新中。地方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参与式预算等民主形式能够有效运行的核心保障,确保了民主决策的正确方向与治理效能。
深化参与式预算,是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推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