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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赵记说事儿

血汗钱 讨回来了!

  “鞋厂拖欠我9500元的提成工资,当初明明说好的,但鞋厂却抵赖了!”今年2月,章女士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时,心中充满了怒气。

  章女士是安徽宿州人。据她陈述,去年10月,她进入一家鞋厂工作,从事鞋面管理工作。双方约定,工资包括月固定工资及提成工资。今年1月底,她辞职,准备和鞋厂结清工资。

  章女士说,月固定工资鞋厂已支付完毕,经过核算,她几个月的提成工资是9500元。经她多次催讨,鞋厂就是拒绝支付这笔款项。

  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审批,决定给予章女士法律援助,并指派何秋红律师承办此案。

  何秋红发现,章女士现有证据有所欠缺,她没有和鞋厂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对工资没有书面的约定。

  章女士有和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收入记录等,但这些都不是直接证据。律师建议她补充证据,如厂里同事的证言、出勤记录等。但因客观原因,章女士未能取得这些补充证据。

  之后,律师为章女士代书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从维护章女士权益的角度出发,律师请求先调解。但是,鞋厂表示工资已经结清,不需要再支付章女士任何款项。

  3月上旬,律师帮助章女士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章女士接到了鞋厂管理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愿意支付9000元的提成工资,要求章女士撤诉。

  章女士拒绝撤诉,并录下了通话录音,以证明和鞋厂关于提成工资的约定。其实,章女士提出的诉讼请求共有3万多元,除了提成工资,还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向法院补充了证据。3月底,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鞋厂支付给章女士1.75万元。

  4月中旬,章女士向何秋红发来了短信:她已收到了这笔款项。

  对章女士来说,尽管过程很曲折,但结果是美好的。章女士称,她既有对公司失信行为的气愤,也有得知证据不足存在败诉风险的无奈,多亏法律援助律师给了她信心,让她成功讨回了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