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圣地的引领
——读《一个人的朝圣》
林于入/文
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一个人的朝圣》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哈罗德是一个忠实的职员,他从小没能拥有足够的爱,性格懦弱,焦虑,结婚后夫妻相爱,儿子优秀,使他的生活终于迎来了一束光亮。新职员奎妮入职后与哈罗德结识,成为相互关心理解的好友。但幸福的生活很短暂,孩子患上抑郁症而自杀。奎妮也为哈罗德背了黑锅而离开公司。此后,哈罗德与妻子开始了冷战,妻子莫琳一直用儿子还在房间的错觉安慰自己。退休后的哈罗德与莫琳就这样过着平静又冷漠的生活。突然有一天,他收到旧友奎妮的信,身患绝症的奎妮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向他告别。这时,哈罗德在漫无目的的散步中痛苦着,决定徒步到奎妮那里,作最后的告别。
小说把这一段路称为朝圣路。朝圣本是宗教活动。朝拜圣像,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圣地在远方,但它又诞生于朝圣者,它是心灵里最珍贵的地方。已经65岁的哈罗德,他有太多怯懦导致的错误与遗憾,他的圣地是曾经的身边人的理解、爱与关怀。好友奎妮当年理解他、关心他,为了帮助他甚至丢了自己的工作。哈罗德不想再次面对珍惜的人离去,不想再次在失去面前表现得无能为力。哈罗德准备跨越英国南北,走路去看望奎妮。他告诉奎妮一定要活下来,他已经在来的路上了,他相信只要一直走,奎妮会一直活着等下去。一个老头走路去看已经奄奄一息的好友,路程却又漫漫无际,这在我们看来简直荒谬。
或许朝圣路在常人看来总有些荒谬,但哈罗德做到了,他确实一步一步走出了“奇迹”。一个人的朝圣路上,因为媒体对这个执拗老人的报道,很多不同目的的人陆陆续续加入了哈罗德的朝圣,他们各有想法,他们代表着朝圣路上另一个角色——大众。有的怀揣理想与哈罗德共同前进,有的纯粹为了陪伴这个老头实现他的理想,有的漫无目的只是为生活找一个泄洪口。但这些人最后都一一散去了,留下哈罗德独自一人。他们很快对朝圣疲倦了。没有痛苦积累的他们,经不起无边的等待与迷茫,这是很多人放弃的原因。
大众免不了庸俗,群体熏陶下的认知很常见,其负面效应不大,自然影响不了坚定者的脚步。
奎妮周围人们的庸态则是另一种典型。奎妮在啤酒厂工作勤劳能干,兢兢业业,但不讨喜的形体容貌让她陷入周围的嬉笑声中,不论是员工还是老板都处处打趣她,人们面面相觑看热闹,在孤立嘲笑的队列中快活着。这是一种世俗的庸态,不论事物本质好与坏,大众是人云亦云的推动者,他们将因果反覆颠倒,众人的答案相对个体的答案总是更能被支持。人多的一方抑或有势力的一方更能决定局势。趋炎附势的庸态在受害者眼中,也总是看得更加清晰。有类似痛苦经历的人们才更能理解他人,奎妮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理解哈罗德。
后来随哈罗德朝圣的,就是大众。他们有时嘲笑圣地,有时追逐圣地,或宣称自己曾经拥有圣地。这从侧面反映了人们不同的精神层面。随波逐流的庸众态度与冲动追随,与打退堂鼓的人一样数不胜数。
朝圣者、救赎者,首先得是自省者。哈罗德与妻子莫琳的冷漠是他自省的前提。莫琳的圣地是对离去孩子的思忆,对于丧子之痛,她只能接受,她仍需坚持生活,她要维持自己能平静地活下去。人人都有朝圣的出发点。但没有感受生命的痛苦,起跑线就成为终点站了。痛苦是各种各样的,只有这样的坚守者,才能受到精神高地的引领。周国平说过:“世界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我们都是朝圣者,我们都正在走向圣地,走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