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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搞‘89’吧”,男子获刑半年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 刘博雅 李蔼媚)“明天我们再去搞‘89’吧”——这句看似无厘头的暗语,暴露了非法狩猎的勾当。日前,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中年男子王某是四川人,在我市泽国镇打工。2024年11月,王某和朋友在微信中约好,次日一起去搞“89”。“89”是二人间的暗语,代指斑鸠。第二天晚上,两人来到河边,一人负责照灯,一人举着弹弓打鸟。短短3个小时,他们就猎捕了十余只斑鸠和黑八哥。

  去年3月8日,王某再次“手痒”,与另一朋友江某某(另案处理)在泽国镇株松村附近,用同样手法再次猎捕十余只斑鸠和黑八哥。

  几天后,王某又伙同他人,带着从网上买来的电瓶、电捞网,到大溪镇电鱼,一晚捞得鲫鱼约3公斤。

  打鸟、电鱼等行为,看似小事,实则违法。去年4月,王某被抓获归案。“我知道打鸟是违法的,就是没事干,想着打些鸟。”王某归案后供述。

  经认定,王某等人所使用的弹弓属于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涉案斑鸠为鸽形目鸠鸽科珠颈斑鸠,黑八哥属于雀形目椋鸟科八哥属,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即“三有”保护动物)。鸽形目鸠鸽科所有种及雀形目椋鸟科所有种基准价值均为300元/只。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决定对其数罪并罚,作出如上判处。

  法官说法:

  斑鸠、八哥等常见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弹弓、电鱼器等工具并非“玩具”,市民一旦将其用于非法狩猎或捕捞,轻则受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

  法网恢恢,越织越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8月15日起施行,将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更坚实、更全面的法治保障。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逾越,切莫因一时“手痒”或侥幸心理,让自己付出自由的代价。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