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规推进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到2027年,资源化利用率将超60%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洪金丹)建筑垃圾如何更好地变废为宝?10月17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实施的《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该政策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直接利用与资源化利用相关活动。直接利用方面,目前全市正在集中处置的点位有7处,处置能力共计100余万方,正在建的消纳场2处,设计消纳库容920万方。资源化利用方面,全市目前有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非黏土烧结砖)企业2家,年处置能力预计提升至70万方,设计年处置工程渣土15万方的担屿涂蟹钳矿渣土改良耕植土项目已开始试运行,设计年处置工程渣土31万方的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开始进场施工。
《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市将基本建成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同时,培育骨干企业3家以上,并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到处置的全链条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全覆盖。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将科学布局资源化利用点位,推广分类处置,拓展产品应用,并压实项目主体责任,确保政策有效落地。目前,《温岭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2022—2035)》正在修编,计划设置综合利用点位20处、消纳场10处、资源化利用项目7个。有关部门将协同简化审批流程,推动项目加快落地。
《实施意见》自2025年9月17日正式印发实施,试行期为两年,适用于试行期内新立项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