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温岭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赵云)9月1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实施的《温岭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近年来,我市建筑垃圾产量持续保持高位。《细则》结合我市实际,确立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四大原则,将建筑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为确保管理落地,我市构建了“部门协同+属地负责+主体落实”的三级管理体系。
在重点管理措施方面,《细则》突出源头减量,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垃圾排放量实行限额管理,推广装配式建筑和再生材料使用。实施分类处置,将建筑垃圾划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类,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利用与处置。此外,运输车辆需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全程动态监控。
资源化利用是《细则》推进的重点方向,明确建筑垃圾应优先用于土方平衡、工程建设及生态修复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需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政府还将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
《细则》自8月22日起施行。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完善智慧监管平台配套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建筑垃圾管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