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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海潮

公告

  根据温岭市商务局〔2025〕2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我市早稻谷“储备订单”签订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日期

  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二、办理地点

  三、提供材料

  签订“储备订单”合同时,种粮农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土地流转村村民委员会、当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早稻种植面积的证明材料。经核实存在订单面积虚报的农户,取消当年订单奖励,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享受订单奖励;

  2.居民身份证;

  3.社保卡“一卡通”银行账号。

  望全市广大早稻种植户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