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囤多了或保存不当容易变质
家庭小药箱需定时清理
本报讯(记者朱丹君 通讯员钟婉婷)感冒发烧自己吃点药,确实很方便。但是,时间久了,药箱里会积攒不少过期药,或是因为储存不当,成为威胁健康的毒药箱。
浙江省肿瘤医院台州院区临床药学室主管药师朱艳艳提醒,每个药品的盒子上都标注了保存条件,市民要仔细阅读,注意妥善保存。常温储存是指在10~30℃条件下储存;冷藏储存是指在2~8℃条件下储存,如冰箱的冷藏室;阴凉处储存,就是储存在温度不超过20℃的地方。
为什么不同的药品,保存要求不一样?其实这是由药品的特性决定的。比如胶囊、胶丸、冲剂类药物,它们受热会出现软化变质,需在阴凉处储存。而栓剂药物,因气温升高会变软,在夏季需放置在冰箱中,或使用前放入冰箱,待变硬后取出使用。胰岛素、生物制剂(如用于补充肠道活菌的双歧杆菌),未开封需在2~8℃条件下保存,开封后常温避光保存,最多可使用4周。
另外,酒精、碘酒等搽剂要放在阴凉处并拧紧瓶盖,防止其挥发。外用的乳膏不可冷藏,保存温度过低可引起基质分层,影响其均匀性与药效,所以只需在室温下保存(除明确标注需保存在阴凉处或者冷处外)。各种散装的西药,要分别放入密闭的装置。
药品开封后没用完能放多久?朱艳艳表示,可以按照药品剂型分类:液体或者混悬液的口服液,如常用的退热药美林、止咳糖浆等糖浆剂,由于含糖量较高,开启后不建议长期保存,一般夏天不超过1个月,冬天不超过3个月。盒装的片、胶囊等口服药,如常用的胃药、高血压药,在有效期内一般都能正常服用。但是,易吸潮的药品应在开启后3~6个月内服用。眼药水等外用药水一般开启后使用1个月。掰服后剩余的药片一般不超过24小时。
“一旦药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絮状、沉淀、变软等,就不可再使用。”朱艳艳提醒,使用过期或者变质的药品,可能引起肠胃不适、腹泻、腹痛,严重的会引起过敏休克等症状。若症状未缓解,市民应及时就医。至于过期药物,建议市民拿到医院药房或社区设置的过期药品回收点进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