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完订金却“离线”?
调解后全额退回
本报讯(通讯员王佳冉)2个月前支付的订金,年后竟迟迟没等来发货,陕西西安的一位消费者在交涉不成后,向横峰市场监管所投诉。近日,经横峰市场监管所消保人员调解,双方最终约定了一致的退款日期,达成和解。
今年2月,横峰市场监管所消保人员接到许先生投诉,他称2023年12月18日在横峰一家鞋品牌运营中心订购了8件货物,订金支付1000元,商家承诺于2024年1月5日发货,然而直到1月5日过后,他仍旧未收到货物。经过几天等待之后,许先生联系了该品牌运营中心的商家,商家声称家乡有腊月十八、十九开年的传统,他们回了老家,等过完年就发货。
然而,新年过后,许先生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商家,发现商家不再接电话,微信也悄然拉黑,原本说好的货物仍旧未发。2月26日,许先生寻求当地消保人员的帮助。经横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最近终于有了结果,双方达成退款约定。许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事实上,对于商家不及时发货的不诚信行为,有较多明文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避免此类消费纠纷的产生,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对店家口碑多了解,更要重视售后服务和纠纷快处。要明确交货时间和交付方式等内容,写明违约责任。最后,要完整保留收据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凭借相关证据,可及时投诉维护自身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