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已罚3例,请文明养犬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刘媚)罚款200元!日前,王女士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原因是不文明养犬。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在城东街道九龙商业街巡逻时,发现了一只白色犬只。该犬只未有主人牵引,也未佩戴犬牌。
九龙商业街属于重点管理区,根据规定,养犬人应当使用1.5米以下的牵引带牵领犬只,每人牵领不得超过一只;犬只应当佩戴犬牌。
执法人员觉得犬只有些面熟,可能是附近商户王女士的。上门一打听,果真是王女士的。王女士称,店内大门被客人打开未关好,导致犬只出逃。
因王女士未给犬只佩戴犬牌等,执法人员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文明养犬,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容之一。近期,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开展重点整治。
3月6日下午,执法人员在九龙商业街发现了一只独自溜达的大金毛犬。没多久,犬主人孙女士出现了。她说,她暂时松开绳子,让金毛犬自己活动一下。
执法人员让孙女士到中队接受处理。孙女士将犬系在中队楼梯口。很多人经过楼梯时,都被金毛犬吓了一跳。
孙女士因携犬出户未使用牵引带牵领,被处以罚款200元。
执法人员称,遛狗不牵绳,属于典型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会带来一系列安全问题。3月以来,已发出3份不文明养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养犬的市民,一定要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在重点管理区内遛狗不超过一只且要牵绳,要给犬只佩戴犬牌,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