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夫人路上洒石子,罚!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林雨诗 黄心怡)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拟对熊某作出罚款2200元的处罚决定。
12月6日,太平中队接到群众反映,称有大量的石子洒在石夫人路面上,影响道路通行,执法人员当即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和测量,确认受污染的路段长25米、宽3米,总面积达75平方米。这些石子是从哪来的?执法人员在现场展开调查,排除了附近工地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的可能性。经过多方询问,一名热心市民提供重要线索:上午9点多,一辆红色大货车上遗洒下石子,随后往万泉隧道开去了。
通过这条线索,执法人员来到太平派出所调取相关路段监控,很快锁定了大货车。经电话联系,货车司机熊某来到太平中队接受处理。熊某称已经对石子进行了覆盖,他并不知道遗洒石子一事。不过,在看了监控视频后,熊某承认遗洒石子的货车就是他当时驾驶的。
原来,熊某的货车密闭不严,导致车辆在转弯时不慎将石子遗洒到路面。针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进行立案处理。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水泥等散装货物和废旧金属、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或者其他措施,避免泄漏、散落;密闭、覆盖不严密,导致泄漏、散落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