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说法,青护成长
第四届青少年法治情景剧大赛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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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云/文 章毅/图)12月1日,市第四届青少年法治情景剧大赛决赛在市少年宫举行,来自全市各中小学的团队通过精彩演绎,角逐奖项。本次大赛由温岭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联合主办,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镇(街道)自行组织,采取自编自导自演情景剧的方式,择优报送。
情景剧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按照贴近家庭、贴近学校的原则,立足教育性、趣味性、知识性和实用性,针对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选题。
初赛过后,参加比赛的四五十个节目中共有15个进入决赛。这些节目立足校园生活和当下热点,关注校园霸凌、校园冷暴力、远离毒品、反诈、学习交通规则、青少年学法等方面,采用小品、童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多种形式,综合灯光、舞美、数字多媒体影像技术等舞台表现元素,表演自然流畅,演员间配合默契,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别看我演的是‘校霸’,现实生活中,我可不是这样的。”泽国镇逢儒小学带来了《直面“校园霸凌”》,六年级的张卓说道,虽然他在学校里没遇到过霸凌,但希望同学们一起防范这种现象的发生。
15个节目中,有一个节目的表演者并非学生,而是太平街道的社工们。“我们都是年轻人,也非常关注青少年普法活动,所以参加了这次比赛。”太平街道团工委相关负责人说道。这次,他们排练了法治穿越剧《包公审案》,体现家庭环境、网络、网友等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在情节设置方面,他们还专门向司法部门请教了相关的量刑情况。
最后,城东小学的《你不是一个人》获得一等奖,滨海镇中心小学的《远离毒品侵害,守护多彩童年》、城北小学的《花落又花开》获得二等奖,松门镇第二小学、大溪镇中心小学和泽国镇逢儒小学的三个节目获得三等奖。赛后,大赛组委会将选取决赛中的优秀剧目进行采编,制作成宣传教育片发放至各机关、中小学校、社区(村)等,进一步扩大大赛的成果运用。
温岭团市委相关负责人称,为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常态化,我市自2019年开始举行青少年法治情景剧大赛。经过几年的坚持,该大赛已成为我市青少年普法的亮点项目。今年,我市还成立了青少年法学院,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情景剧大赛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