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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城事

养犬要登记

谨记这些地方不能养犬

  本报讯(记者丁自力 通讯员方小军)12月1日,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行全面推进“犬类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22年5月1日《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的工作情况,同时公布目前我市犬类整治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政策。我市重点整治养犬不办证、不文明养犬行为,加大流浪犬捕捉力度,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在全市营造文明养犬的氛围。

  自2022年5月1日《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市犬类整治小组持续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地利用户外大屏、电梯内电视屏等滚动播放视频及宣传标语,发放《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手册31000余份,举办活动70余场,服务人数18000余人。

  此外,我市还发动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深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同时结合市民遛犬重点时段,在人员聚集公共场所“设摊”集中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提醒养狗人士遛狗要牵绳、养犬需办证、及时接种疫苗等注意事项,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并支持文明养犬工作。同时,组建由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常态巡查整治违规养犬行为。

  按照条例规定,养犬人未办理养犬登记或者延续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养犬人在重点管理区内的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摸免疫犬只20233只,其中排摸重点管理区7906只,共登记上牌7681只,全市犬只免疫率和上牌率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