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
浙江法锤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岳:
本案中,当事人对证据效力存在认知错误,进行不必要的变造证据以及虚假陈述行为。该行为没有帮助当事人获取不正当利益,也不影响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但体现了当事人对司法严肃性的敬畏程度不够,也增加了法院不必要的工作量,扰乱了司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