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温岭市2023年 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0月31日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江陶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温岭市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温岭市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江陶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温岭市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温岭市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