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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在行动之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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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印发《2023年浙江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等决策部署,以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九大行动为主线,量化细化目标指标,明确具体的实施路径和工作举措,突出措施的可操作性、进度的可追踪性和结果的可评价性,确保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主要目标指标
重点工作举措
01
构建卫生健康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指标纳入健康浙江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全域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建立健康县评估机制,打造10个健康县省级样板。全省各市、县(市、区)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02
建立省市县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结果抽查核查通报制度,在6个县(市、区)开展健康体检数据分析监测。丰富居民端“浙里健康e生”医疗健康数据开放内容,建成省统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40%以上的县(市、区)推广使用。结合健康体检,为100万名老年人开展口腔健康、营养状况、认知功能和心理状态的筛查、评估和干预,探索建立老年人健康画像数据库。
03
出台《浙江省关于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浙江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价细则》,进行示范区年度建设效果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健康浙江考核;完成国家级慢病示范区复审。制定《浙江省两慢病医防融合管理路径指导意见》,以县(市、区)为单位,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慢性病一体化门诊,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均达62%以上。完成重点人群慢阻肺筛查12万例。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筛查干预,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健康档案。
04
出台《关于推进浙江省肿瘤防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方案》,推进城乡妇女“两癌”筛查干预,覆盖人群70%以上。高质量完成国家重点公共卫生服务癌症筛查与早诊早治项目。支持台州市、绍兴市、丽水市和宁波市海曙区开展肺癌筛查项目,支持台州市开展胃癌筛查项目,支持绍兴市开展前列腺癌筛查项目,支持永康市和宁波市奉化区开展消化道肿瘤联合筛查项目。鼓励各地结合本地癌谱特征,将重点癌症筛查纳入民生实事,扩大癌症筛查覆盖面。
05
出台《浙江省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启动实施“医校心理援助”计划和精神卫生“百千万”服务基层行活动。50%以上县(市、区)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
06
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退休临床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生、专科医生等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优先签约十类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增加100万人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2%以上。
来源: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