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我贪了公家钱”
去年10月,陈某乙对陈某甲、孙某提起名誉权诉讼。
3人都是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陈某甲是业主委员会主任,陈某乙是业主委员会的记账员和出纳,为小区无偿记账。
2021年8月,陈某甲在业主委员会群里要求公布账目,没有得到陈某乙的回应。2022年1月、4月,陈某甲两次在业主委员会群里要求公布账目,陈某乙都回复要先对账。
2022年6月,陈某甲在小区业主群里发布信息:小区账目不清,一直要求陈某乙公布,陈某乙一直交代不清,故业委会账目不能公布。
这之后,小区里很多人对陈某乙议论纷纷,说她贪了公家的钱。“我一直勤勤恳恳,以收付实现制对货币收支进行了记账,建有收支流水,所有收支均保留了单据,账目清晰透明,根本不存在账务不清等情况。”陈某乙称。受这些言论影响,她整日惶恐,整夜失眠,痛苦不堪。
陈某乙请求法院判令,陈某甲和孙某停止侵犯她的名誉权行为,当面赔礼道歉,并在小区公告栏及业主微信群张贴、发布公开道歉信,为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其损失。
此案审理过程中,陈某甲辩称,其在业主群里发言是陈述事实,也是尽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不存在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情形。孙某也辩称,其在小区门口说陈某乙账目不清,是在陈述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