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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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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石塘镇后沙矿项目顺利建设,要求在后沙矿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限期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凡后沙矿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坟墓一律搬迁。

  二、搬迁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前,搬迁范围内的墓主家属到石塘镇203办公室联系登记,联系人:江旻鸿,电话:82837360,逾期不来登记的作无主坟墓处理。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的将按无主坟处理。

  三、搬迁安置补偿办法

  1.自主选择墓地安置的(不得乱葬乱埋),每穴一次性补偿人民币6500元。

  2.需要统一安置的,可选择到安置点下葬,每穴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200元(捉骨、墓碑刻字等费用由家属自理)。

  特此通告。

  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关于石塘镇后沙矿项目用地范围内

  坟墓搬迁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