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周学军)12月8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连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决定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日至3日在太平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部分选区选举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代表辞职事项。
本报讯(记者周学军)12月8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连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决定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日至3日在太平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部分选区选举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代表辞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