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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4版:当街井巷

接了200多米的管道,偷偷将2万方的泥浆排入大溪河

男子被罚20万元,还可能被拘留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阮吴伊

  日前,康某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了20万元的罚款。

  趁着夜色,多次偷偷通过200多米的管道,将大量泥浆排入到大溪河中。康某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最终还是东窗事发,他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顺藤摸瓜,发现埋在地下的“顶管”

  大溪河是大溪的母亲河。近年来,随着“五水共治”工作的深入,河道水质不断提升。但是,6月15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溪中队接到举报,称104复线高架桥下,有人在往大溪河里排放泥浆。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当即赶往现场。当时是白天,未发现有偷排现象,但河水较为混浊。于此同时,执法人员发现有软管通往河道,管道口有泥垢,偷排的嫌疑非常大。

  软管的另一头在哪里?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发现软管共有50多米,另一头连接在埋在地下的“顶管”内。

  所谓“顶管”,就是通过顶管技术将PVC管埋到地下,省去了挖土掩埋的步骤。经现场排查,“顶管”共有200米左右,另一头是某房产项目的工地。

  执法人员一边联系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将混浊的河水拿去监测,一边联系工地,锁定偷排者。

  经监测,水质中悬浮、PH的监测数据都超标。这说明,河道中确实被排入了泥浆。通过建设方、施工方的陈述,执法人员最终锁定了偷排嫌疑人康某。

  偷排2万立方米,顶格罚款20万元

  康某承包了工地的泥浆固化工程。很快,康某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溪中队接受调查。刚开始,他对偷排事实交代得并不清楚,但最终在事实面前败下阵来。

  康某今年40多岁,江西人。今年4月25日,康某进场对工地进行泥浆固化施工。但他没有老实施工,而是叫了几名员工,通过顶管技术和水泵将泥浆排到河道内。

  为了掩人耳目,偷排的时间为凌晨一二点到凌晨四五点,共排放了20来次。

  经过河道现状断面测量测绘及工程泥浆产生总量、消耗量及剩余量,执法人员确定康某偷排的泥浆为2万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称,康某偷排泥浆的主观故意性强,排放的泥浆方量较多,情节严重。因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顶格罚款处罚。据悉,这也是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该局办理的生态环保领域执法处罚额度最大的案件。

  或将面临行政拘留

  目前,康某已缴纳了罚款,并着手清理排放至河道中的泥浆。

  执法人员称,建筑泥浆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会导致河床抬高,过水断面减少,影响河道正常行洪排涝功能,同时大量的泥浆进入河道,会使河道水质恶化,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

  康某这事还没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康某偷排的泥浆数量大,此案将被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康某或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排污工地现场。(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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