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1: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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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基层干部代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代表发言 〉〉
议题1: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支撑体系
政协委员郑昌华:建议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共同富裕任务清单,统筹规划建设托育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在实施“两城两湖”和未来社区建设中,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规划一并考虑。
政协委员颜丹阳:经济压力和养育压力是阻碍年轻家庭生育多胎的因素,建议出台刺激生育的相关政策,可通过税收、公积金、现金等渠道,消除育龄群体担忧,同时兼顾一孩、二孩、三孩的支持激励和服务保障。要重点鼓励支持托育机构发展,补足托育机构总量和结构短板,以公共办学力量为主,将幼儿园开设托班所需经费列入专项预算,民办幼儿园也可享受政策资金支持。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代表毛竞萱:建议政府开展普惠托位采购,指标和普惠待遇的家庭标准由政府分配和制定。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减租免租政策,但是目前温岭托育机构享受的优惠政策并不健全,享受的是小微企业的政策,另外,如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都是按商业类价格执行的。
议题2: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供给体系
石桥头镇中心幼儿园林艺:建议组建早教研究小组,提升早教课程设置理念,利用幼儿园骨干教师团队力量,开展早教针对性课题研究。开展入户指导,利用乡村礼堂开设早教家长学校、亲子活动等,进一步帮助家长建立科学的育儿认识及方式方法。
基层干部代表蔡灵波:加强对农村儿童早期发展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主要体现在人与资金两个要素,要重视对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和课程体系支撑。强化对幼儿园办托班的支持力度,增设0~3岁儿童教育教师培训,托班学生应视同幼儿园学生的政策待遇,保障生均经费的落实。
政协委员林建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制订出台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标准及收费标准,设立普惠托位建设补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物业、村居开办托育服务,同时支持鼓励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就近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议题3: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规范体系
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杨辉:我中心将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医育结合,在妇保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医、防、护”三位一体的示范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组建婴幼儿照护人才专家库,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加强名师、名园长培训基地建设,开展托育机构课程研发等合作;全面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新型婚育观,激发社会力量投身托育服务的积极性。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代表江杰:由于政策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以自用住宅不能用于营利性经营拒绝登记,造成办证难现象。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家庭托育点应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期不少于 3年的住宅,满足有关房屋抗震、防火等安全要求和环保标准,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等基本消防设施,并符合有关安全疏散的规定,即可进行运营,但实际运营过程中,住建部门无法受理家庭托育点的消防备案。
政协委员吴丽丽:多部门联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有效监管、指导和服务。加强阳光厨房、阳光教室等建设,注重被托育婴幼儿的全流程监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加强配套政策和补贴。对于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要落实场地、设施等配套支持政策和运营补贴,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办托的积极性。
郑昌华
颜丹阳
毛竞萱
林艺
蔡灵波
林建勇
杨辉
江杰
吴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