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
合规建设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比起涉案企业的“事后合规”建设,其他企业更需要“事前合规”建设,提升风险防控的能力。
事实上,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合规建设。今年5月,受一家水泵企业所邀,浙江法锤律师事务所合规部的律师前往企业进行合规审查。
律师发现,该企业在员工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例如,企业未及时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企业的收货款未统一打到对公账户,很多打到员工个人账户等。
针对这些情况,律师分析了存在的风险,并给出了整改意见。同时,律师还针对如何规避上述风险,对企业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该企业的问题基本上整改完毕,企业经营管理风险大大降低。
“企业合规建设,是一种治‘未病’的方式,没有病早预防,出现病情早治疗。”检察官称。
秉持着“前端预防、后端跟进”的理念,市人民检察院将合规工作从治“已病”转向治“未病”,联合市工商联、行业协会将合规工作推广至未涉案企业。同时,将未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和市经信局企业五星评定相结合,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隐患风险,帮助企业合规经营。
检察官提醒,企业作为合规经营的主体,要转变观念,架起“防护网”,划起“边界线”,通过治“未病”诊断风险,消除制度隐患,改善不合理的经营模式,预防犯罪,实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