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企业实现司法康复
“本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现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华称,涉税案件频发,一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引起了行业震动,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这批案件的发生,一部分原因是当时的开票机制不够完善,但很大的原因还是企业自身法律意识不强。
在经济形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这一核心要义,推动企业经济犯罪的诉源治理,在台州市率先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企业涉嫌刑事犯罪后,通过合规建设帮助企业实现司法康复,重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目前,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对4家企业开展合规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合规工作,市人民检察院与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温岭市企业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罪合规工作指引(试行)》。
根据《指引》,对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罪的企业开展合规工作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涉案企业、人员系初犯、偶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无争议;涉案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主要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已经足额补缴税款,缴纳罚款、滞纳金;能够积极有效开展合规建设。
涉案企业按要求完成合规建设,经考察合格,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市人民检察院可以视案件具体情况对涉案企业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确需提起公诉的,应当向市人民法院建议予以从宽处理。
此外,市人民检察院借鉴破产管理人制度,从本市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任合规监察人并纳入名录库管理,通过回避、公开摇号等制度抽取合规监察人,并确保合规监察人每月至少两次到企业实地检查,保障合规监察人依法充分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企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