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瓶这样用,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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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沈益峰文/图)2月21日上午,横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日常燃气检查中发现,辖区部分餐饮店存在加热、倒卧使用燃气瓶等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类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予以立案处罚。
当天,街道执法人员先后前往祝家洋、上洋林等村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3家餐饮店将燃气钢瓶放在装有热水的脸盆内加热使用,还有一家餐饮店将燃气瓶倒卧使用,均存在较大隐患。对此,执法人员对相关店主进行了燃气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这几家餐饮店的做法为何不行?执法人员介绍,加热使用燃气瓶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燃气瓶加热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当,气体有可能迅速膨胀,从而撑破软管,造成严重的泄漏,一旦遇到明火,就很容易发生爆炸。特别是餐饮店平时就餐人员较多,安全隐患必须排除。
“现在天气冷了,一瓶煤气不经烧,很快就用完了。所以就想着用热水加热一下,延长使用时间。”某快餐店店主现场解释道。
执法人员介绍,这些餐饮店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所以,街道执法人员对这4家餐饮店全部予以立案查处,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前往街道执法中队接受后续行政处罚。
链接 〉 〉 如何更安全地使用燃气?
台州市城市燃气协会高级工程师姚世航介绍,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每天晚上休息前,最好能关闭阀门,从源头切断气源;用瓶装燃气的,需要注意不要摇晃钢瓶,也不能放倒钢瓶。另外,居民需要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是否发泡、开裂,接通燃气的橡胶管使用年限仅为18个月。一旦发现燃气泄漏,姚世航提醒,居民千万不要开灯,因为家里的灯都不是防爆灯,而要第一时间开窗,并远离泄漏点再打电话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