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肇事逃逸?
原来是谎报警情,理由很奇葩
本报讯(通讯员苏沈伊 季锦淼)近日晚上11时30分,市交警大队泽国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泽国镇新城大道和站前大道入口处,发生一起电动车和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轿车驾驶人已驶离现场。
民警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发现了异常。一名自称是报警人的男子站在一辆倒在地上的电动车旁,当民警询问其伤势时,该男子吞吞吐吐,一时说自己有受伤,一时说自己没有受伤。而此时,坐在旁边另一辆电动车上的女子却告诉民警,这里未发生交通事故。
到底是怎么回事?民警在确定无人受伤之后,多次询问该男子事故的详细情况。但是,男子磕磕巴巴,甚至连事故的过程都无法准确表述。最终,在民警的追问下,男子交代了自己一时冲动而谎报警情的事实经过。
原来,男子发现最近妻子一直外出,于是对妻子的行为产生怀疑。当天,他骑着电动车途经新城大道和站前大道入口时,发现妻子的电动车停在路边,而妻子正坐在一旁的小轿车里。男子当即丢下车子,和轿车里的陌生男子发生言语冲突。随后,在妻子下车后,这名陌生男子就驾车离开了。
为了找到这个轿车驾驶人,并获取其信息,男子冲动之下报警谎称自己骑电动车和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且轿车驾驶人逃逸,企图借助警方的力量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
在了解情况后,民警严肃地批评了该男子,并告知其滥用警力的后果。事后,男子认识到了谎报警情的严重性,对自己一时冲动所做的事情感到后悔不已,向民警连声道歉。在民警的劝导下,男子决定回去后心平气和地与妻子沟通,冷静处理夫妻之间的问题。
小编有话说 〉〉
珍惜110,让110更快更灵!
近年来,各地报假警的现象屡见不鲜,但由于难辨真假,接警的公安机关很难说“不”,警方在紧急出警后往往是“虚惊一场”。
报假警,不但浪费了警力资源,增加了接警人员的工作压力,还有可能让那些真正处于危难之际、孤立无援的市民在需要紧急救助时错失最佳救援时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虚假报警行为,根据后果以及当事人认罪态度,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15日以下等处罚。此外,对故意谎报警情,影响正常警情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编了解到,110报警服务平台受理报警、求助、投诉的范围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的情况下需要立即救助的,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等。警方应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知晓110报警中心的受理范围,明白什么是警务业务,什么是非警务业务,确保百姓在遇见问题时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避免不必要的警力资源浪费。
虽然说“有困难找警察”,但大家切记不能随意拨打110,更不能无端拨打110取乐、进行恶意骚扰或报假警,要让宝贵的警力资源用到真正需要救助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刀刃上。让我们一起珍惜110,呵护110,让110更快更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