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微信转账2500元
没想到“真爱”也是大叔
本报讯(通讯员郭雅婷)7月6日下午,陈先生(化名)来到石塘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遇到了诈骗,说对方假借交友为由,诈骗了其2500元。
6月28日,陈先生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名自称陶某春的女子。加了对方为好友后,陶某春就和陈先生聊上了,陶某春说自己是云南人,离异后一个人带着一个小孩在温岭上班,生活比较艰苦。一个女人一边上班一边带孩子多不容易啊,陈先生顿时起了怜香惜玉之心。
在之后的聊天中,陈先生和陶某春说自己也是离异,50多岁了。但是,陶某春对此似乎一点儿也不嫌弃的样子,反而时常和陈先生说一些贴心话,这让早年离异一直单身的陈先生感觉再一次找到了真爱。一来二去,两人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正当陈先生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时,现实的一盆冷水将他伤得彻底。不久前,陶某春和陈先生说自己爷爷去世了要回云南老家,但是苦于没有车费。陈先生想都没想,往陶某春发过来的银行卡号里汇了1500元作为车费。之后,陶某春又和陈先生说自己钱丢了。陈先生又给她转了1000元。但是,陈先生没想到,陶某春在收到钱后非但没有对陈先生表示感谢,反倒拉黑了陈先生。电话也不接,发消息也不回,直到这一刻,陈先生才明白自己是被骗了。
石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并于7月7日在城北街道一出租屋内将嫌疑人罗某抓获。但令民警没想到的是,陈先生口中的一个人带着小孩生活辛苦的单亲妈妈竟然是个年近40的中年男子,已婚,且有一个孩子。
罗某对自己冒充女性诈骗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就是在聊天软件上随便加人,谁加了我,我就冒充女的和他聊天获得对方好感,对方要自拍照,我就去网上找了发给他,看能不能在我的诱导下和对方成为男女朋友。成为男女朋友后,我就以各种理由问对方要钱,要到钱了就把对方拉黑。”罗某对民警说道。
民警还发现,在罗某的手机中,每一个微信好友的微信名后都有数字后缀。罗某解释,“后面的数字是我加他们的日期,这样标注,我就能记住这个人的基本情况,免得和别人搞混了。”
目前,罗某已被温岭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无论在什么社交平台上,都要提高防诈意识,谨慎添加好友,如对方提出转账汇款要求,一定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守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