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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当街井巷

厚度小于国家标准

我市查处2起销售不合格塑料袋案件

  本报讯(记者陈潜)“我以为塑料袋只是个小物件,不知道竟也有国家标准的,这次被处罚也算是为我的无知买单了。”面对执法人员,一经营户辩解道。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2起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案件。执法人员对2家塑料购物袋经营商店所售塑料购物袋进行抽样送检,由检测方出具的《检验报告》认定,所检测样品厚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025毫米,而这2家商店所售产品厚度实测数据均只有0.007毫米。

  执法人员对两家商店尚未销售的上述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查扣,共计96.65公斤。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2家经营户处以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货值等额的罚款。

  执法人员指出,《塑料购物袋》新国家标准已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并于当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中明确,塑料购物袋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025毫米,并且不应带有挂耳等袋本体外的附件。按照新标准生产的塑料购物袋,可以更多次重复使用,同时减少了因塑料购物袋太薄或者挂耳脱落塑料碎片随风乱飞的现象。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提倡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共同避免“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