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是有意违约的砝码
记者手记 〉〉
疫情不是有意违约的砝码
记者 赵云
除了上述3起案件,还有一起案件同样令人印象深刻。
我市一家公司和一名女主播签订合同,约定合作期限为3年,女主播在某平台上直播。去年3月15日起,女主播停播。公司以女主播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女主播辩称,公司拖欠直播工资,导致其无法正常直播。庭审中,公司对迟延发放直播工资的原因进行了合理解释,这也与我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采取有关防控措施的客观事实相符。
法院认为,公司因不可抗力迟延发放工资不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女主播未按合同约定正常直播的理由。最后,法院判处女主播支付公司违约金。疫情影响不是有意违约的砝码。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经济活动受到影响,由此也引发了很多纠纷。在涉疫情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准确适用法律,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院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的具体规定,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对于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民事纠纷,符合不可抗力法定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妥善处理。
比起房客起诉要求房东退还租金,房东主动减免租金的行为,更加暖人心。此类租金纠纷,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法院按照公平的原则,房东也并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一起防疫,需要更多的正能量、更多的善良。这样,涉疫情的民事案件也会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