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为看表演偷越国境
3名大溪人被刑事追责
本报讯(记者郑灵芝 通讯员谢雨汐)出入境涉及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非法出入境是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横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3名大溪人曾跋山涉水偷越国界线,竟只为看一场表演。
“我犯了什么罪?为什么抓我?”面对民警的抓捕,年过半百的张某甲情绪有些激动。
张某甲是大溪人。时间回到2016年夏天。当年6月,45岁的张某甲与往常一样在家务工,常年枯燥机械的工作让他有些倦怠。就在此时,好友许某甲的一通电话让他提起了兴趣:“来云南放松放松,带你看看表演!”许某甲常年在云南省勐海县经营旅馆生意,对当地景点十分熟悉,生活疲乏的张某甲对他的提议有些心动。
张某乙、许某乙与张某甲、许某甲是同村好友,四人从小玩到大,此次旅行他们也在受邀之列。与云南接壤的缅甸正好有特殊的表演能“开开眼界”,三人约好一起去云南找许某甲。
几天后,三人乘坐飞机来到许某甲谋生的云南省勐海县。许某甲热情好客,为他们制定了详细的旅游计划。
“翻过这座山就是缅甸了。”次日上午,许某甲带着三人,驱车两小时来到一处山脚。顺着小路往上走,他们在山顶处看到了一处长方形石碑,一面写着中国,一面写着缅甸。许某甲告诉三人,跨过国界碑就是出了国,五六公里外的山下便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一个多小时后,跃跃欲试的四人终于翻过大山,来到了缅甸一处村庄。村里正有节目在表演,他们买了门票进去大饱眼福。他们并未想到,这场不足半小时的表演,会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
今年3月13日,张某甲等三人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许某甲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