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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6版:东辉评论

垃圾分类处理
需要“习惯成自然”

  4月14日上午,城市管理志愿者来到城西街道芝岙村,挨家挨户开展垃圾分类引导活动。芝岙村是我市城中村中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之前志愿者多次进村宣传垃圾分类工作。不过,仍有个别居民的分类意识不是很强。这次,志愿者主要给居民们发放温馨提示单,宣传垃圾未分类投放要承担的责任:如果您存在垃圾未按要求分类投放行为,请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整改,拒不整改,将根据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详见本报4月16日2版)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垃圾处理问题已不仅是城市的问题,也是农村的问题。推行垃圾分类,有利于城乡居民形成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活方式,因此既是民生“关键小事”,又是社会发展大事。从某种程度上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之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地方,都在众多道路、小区、村口等处设置了分类垃圾箱,但是很长一段时间过去,大多数居民仍未养成分类处理垃圾的习惯。更有甚者,始终搞不清楚手里的垃圾到底该往哪个桶里扔。另外,除了前端分类困难外,由于缺乏相应的设施、收集和处理体系等不健全,不少分类垃圾被送到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而所有这些,都使得本应严肃的垃圾分类工作成了表面文章。

  很显然,要想把垃圾分类这件好事真正办好,使其取得实效,有关部门除了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奖惩措施外,还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居民理解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正确的操作方法等。同时,还要健全相应的设施、收集和处理体系等,即要有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操作以及产业化运营,让分类后的垃圾有一个更明确、合理的归宿。如此,垃圾分类处理才有可能成为大家自发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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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习惯成自然”
2019-06-19 温岭日报2019-06-1900016 2 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