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近期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本报讯(通讯员林慧 记者陈祥胜)近日,我市《海绵城市近期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评审会召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建设规划局、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同时,邀请了浙江大学、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市政、海绵城市方面的专家参与方案审查。
会上,编制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技术人员就项目编制基本情况、现状及需求分析、建设目标与系统化方案、近期建设任务等进行详细汇报。与会专家与部门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原则同意通过评审。
专家组指出,该实施方案基础资料调查翔实,技术路线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确定的近期15平方公里示范区建设面积及164个小海绵项目均可行。同时,专家组建议进一步凸出海绵城市建设特色,完善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综合指标体系,完善区域化海绵城市建设可达性分析。
自2016年6月被列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全市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大局意识较强,海绵项目所在地政府积极配合,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下一步,我市将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方案及时进行完善,并加强部门联动,近日内将《海绵城市近期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上报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