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保险合同
请诚实点
带病投保记得要提前告知
本报记者 叶易
大部分保险投保人出险后,第一件事就是通知保险公司理赔。然而,一些投保人由于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病史,被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保险行业的专家表示,为了减少纠纷,平时,投保人不要将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身体状况。
如实告知身体状况是一种义务
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我市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叶女士表示,在合同订立阶段,对投保人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告知的内容限于保险代理人询问的事项。而对于“询问”,应当作广泛理解,如果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也应该属于询问的内容。
“我们通常会采取问答的形式,投保人对于保险代理人询问的事项进行回答。但是,如果投保人对于自己一些明显不健康的情形,比如明知自己正处于重大疾病的康复期或者已切除了某个器官,即便保险代理人没问,投保人也应该主动告知。”保险专家提醒,对于投保人而言,如果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拒绝赔付。
医保卡外借会影响理赔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市民为了图方便,会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外人买药、体检、就医等,这样做,不仅违反医保的相关规定,还会留下不小的隐患。其中,影响比较明显的是在保险理赔环节。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报案后,会有核赔人员进行审核,在审核的过程中,会根据医保医疗记录来作为理赔的参考。
叶女士举了一个例子,曾经有一位投保人投保了一份医疗险,半年后由于肾炎住院,一个月后出院,申请保险理赔。后来,保险公司根据医保记录发现,他在过去2年内曾一直购买治疗肾炎的药物,就算他一再声称这是医保卡外借导致,但以正常人的思维来看,很难有说服力,保险公司完全有理由拒绝理赔。
“医保卡外借最大的风险就是,虽然自己没有得病,但是产生的医疗记录都会记在自己名下,这将会对理赔产生一定的影响。”叶女士说。
保险公司可向代理人追责
“我的一位客户告诉我,她以前在买保险时,别家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根本没有问她以前有没有得过病,她也不懂开过刀、住过院就不能再买保险。”叶女士说,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方当事人,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建立在保险代理人询问的基础上,对于影响到保险标的、是否决定承保以及保险费率高低的事项,保险人代理人应该主动询问。此外,保险代理人人负有对保险条款进行说明的义务,尤其需要对一些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说明。假如保险代理人没有主动询问,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因此进行赔付后,保险公司最终可以向保险代理人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