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家书》的一段旅行史
市四中九(11)班 潘誉娴
我是一本书。不厚,简单的白色封面上端端正正地印着书名——《傅雷家书》。
我在书店木架上呆了很久,才被一个年轻人买走。年轻人初为人父,买了许许多多关于教育的书。我也在其中,被年轻人带回了家。他把我们整齐地排列在书架上,从高到低,错落有致。
我被第一次翻开,是在一个夜晚。年轻人独自坐在台灯下阅读。他的家人们都已沉沉进入梦乡。因此,他的动作格外小心。他用手捧起我,一字一句读着。右手夹着一支铅笔,不时在书页的角落或是空白处写几行或几个字。万籁俱寂的夜晚,清冷的月光和嫩黄色的灯光下,唯有他翻动书页的细微声音和铅笔摩擦纸面而发出的“沙沙”声。
他用了几个夜晚将我读完,便收回了书架。后来,因为搬家的缘故,我和其他书一道,搬进了老家的阁楼上。漫长的黑暗中,我已忘记了时间。再次沐浴在阳光下,感觉是那样的遥远。
我再次见到了那位年轻人。不,已不再是年轻人了,他已是中年的模样了。他是来替女儿找书的。他的双手再次棒起了我,翻开打量片刻,转身唤了女儿过来:“囡囡,你要找的书。这本字体太小了,我再找找,没有就重新买吧。”
我被交到一双手中。那个婴儿竟已长得那么大了。我惊奇地发现,白驹过隙,时光竟已过去了十六年了,那个小婴儿,也已长成了一个女孩。女孩轻轻翻开我变黄的封面,纸张哗哗作响。再不复原先的那种清纯,充满生机的声音了。正当我惆怅地想时,我听见了那女孩的小声惊呼:“爸爸,这是您写的?”
女孩看到了还是年轻时的父亲在台灯下写下的字句,字迹在时光的冲刷下显得模糊不清,但依然能看出写下这些字的人的用心与认真:
“囡囡大时,可教她……”
一行行细小的字中,一位父亲在灯光下,用模糊的字迹写下最清晰的心愿。这位父亲在女儿小时便为她考虑很多。一字字的批注中都注满了浓浓的父爱。
父爱深沉厚重,但不张扬。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给予你足够的力量。
我沐浴在阳光下,回想起那段被阅读的时光,感到格外温暖。那盏暖黄色的灯,一直在我心中,那段父亲的话,在我脑中一直回响……
作为一本家书,我更期待能游遍各种家庭,将我的精髓留在各家,代代相因,值到永远!
【点评】小作者选择的素材很好地扣住“B”面,是作业与考试之外的课外阅读。构思独到,也很新颖。她以《傅雷家书》的一段旅行经历,构建起“好家风代代相因”的主旨,家书的精髓从初为人父到成为中年父亲得以传承,必将还有更多的十六年,其他人的十六年不断地相因,这样的构思也是很精彩的!游记的形式在众多的文章中也是独树一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