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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的第一天,市教育局就接到了很多咨询电话。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市教育局整理了五个共性问题和解答,供大家参阅。
◆问:我名下没有房产,我、女儿和老妈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房子在我妈名下,我的孩子能否参加第一批次报名?
答:第一批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孩子在2017年8月31日前就已取得学区内户籍;
2.孩子的监护人房产于2017年8月31日前在学区内(如果2016年10月12日之前,孩子的户籍就在学区内的,监护人房产情况不作要求)。
◆问:我和孩子都是单位集体户,属于第几批?
答:入学主要看两个条件,一是孩子的户籍,二是监护人的房产。按照描述,孩子应该属于具备了学区户籍,但没有房产,还要考虑孩子的户籍迁入时间。如果孩子的户籍是在2016年新的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出台前(即2016年10月12日前)迁入的,属于第一批次;如果是在2016年10月12日至报名期间迁入的,那就属于第二批次的第二类对象(只要孩子户籍在学区内,但监护人学区内无房产的,都属于这种情况)。
◆问:我是独生子女,我的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我的孩子属于第三批次报名对象吗?
答:不属于。第一、第二、第三批次的房产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①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或法定监护人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②房产性质须为住宅;③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所占的房产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面积不限)。
◆问:我的房子在人民西路3弄*号,属于哪个学区?
答:学区是按照孩子户籍所在社区(居)、组划分的,仅提供房产地址无法确定学区,请提供您房产所在的社区(居)、组;如果您不知道社区(居)、组情况,可咨询房产所在社区工作人员。
◆问:2019年,户籍和房产要提早两年取得吗?
答:不用。如果提早两年,我们会至少提早两年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社会作出预告。比如2018年第一批次中“房户一致”满一年这个要求,在2017年的招生文件中就已经预告。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招生政策、信息,以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内的文件、通知为准。
(市教育局基教科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