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遥控器,儿子把父亲和祖父告了
7月15日 星期三 晴
这是个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特别之处是,原告是儿子,被告是父亲和祖父。
儿子是个“90后”小伙子,祖父今年77岁。去年3月11日晚上,祖孙俩在家,祖父在客厅看电视。
小伙子认为电视声音太响了,拿起遥控器,将声音调低了。小伙子回卧室后,祖父又将声音调高了。
小伙子走出房间,将声音调低后,又将遥控器带走了。祖父拿起另一个遥控器,继续调高了声音。
小伙子发现后,跑出来抢遥控器。这时,父亲回来了,三人起了争执,还动起了手。小伙子大喊“救命”,邻居报了警。
今年4月17日,小伙子将父亲和祖父上诉到法院。小伙子称,他右手撕脱性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3400余元,父亲和祖父向他赔礼道歉。
法院立案后,小伙子的父亲自愿向法院执行款账户缴入3000元。开庭时,小伙子的父亲和祖父均未到庭。
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希望促成调解,但是未果。法院认为,本案系由家庭细微生活琐事引发,原告与两被告系祖孙三代,按理本次诉讼不应发生。原告与两被告发生互打,原告因此受伤,两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原告的伤情,其合理损失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总计近2800元。
法院判处两被告赔偿给小伙子2800元,驳回了小伙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在生活中,家庭成员因个人的生活习惯、方式等不同,发生分歧在所难免,应本着尊老爱幼、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原则处理,以维护家庭的和睦和文明,不能以暴力相向。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互相多一分理解与包容,以本次诉讼的结束为双方矛盾、误会的终结。
(记者赵云 通讯员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