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金夫人不是彼金夫人
7月14日 星期二 晴
这起商标权纠纷案,被告是温岭的企业。
原告是重庆一家专门从事婚纱摄影的公司,被告是我市一家婚纱店。
原告称,他们在2002年正式核准注册了金夫人商标,商标经续展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27日。经他们多年悉心培育,这个商标于2006年10月12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目前,他们在全国发展了超过300家连锁店、控股店及加盟店。
去年10月,这家公司经调查发现,我市这家婚纱店未经其许可,在其店面门头等经营活动中突出使用了“金夫人”的文字标识,并且将“金夫人”登记为其个体工商户字号。
这家公司认为,婚纱店的行为使消费者对其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淡化了其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今年5月,这家公司起诉到市人民法院,要求婚纱店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5万元,以及在台州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等。
在审理过程中,这家公司将赔偿金额改为1.8万元。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婚纱店停止使用金夫人注册商标,限期拆除门面上“金夫人”的字号,并限期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不带有“金夫人”及相似文字的个体工商户字号的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此外,婚纱店赔偿给对方公司1.8万元的经济损失。如果婚纱店逾期仍使用 “金夫人”商标,婚纱店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年5万元支付加盟费给对方公司。
法官说,像这样的商标权纠纷案,只要原告来起诉,被告基本上都是败诉的。与其去仿名牌,不如自己做个品牌,只有这样,企业的路才能走得长远。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