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俞信波
为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的决定
(2015年6月30日温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温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俞信波为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并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温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俞信波为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并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