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心里,都有要跨过的那道坎
——毛姆《刀锋》读后感
点点/文
毛姆的《刀锋》,开篇引用了一句印度古话:“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度者稀。”整部小说便围绕这句话展开。
毛姆是英国人,一手写小说,一手写剧本。《刀锋》写的是一战的退伍空军飞行员拉里寻找生命意义的故事。这部小说比较特别的地方是,作者毛姆在里面以第一人称真人出镜。
毛姆写故事,有一种少见的宽厚。他不评判谁对谁错,只是把形形色色的人生一个一个摆在你面前。读他的书,像被人从自己那摊子琐事里轻轻提起来,放到高处,回头看看自己到底在过什么样的日子。
他在欧洲的上流社交圈,认识了做古董买卖的美国人——艾略特。这人优雅、博学、慷慨好施,但很势利。毛姆还没红的时候,待人不冷不热;等毛姆的戏在伦敦火了,他倒殷勤起来。毛姆虽知道他的为人,倒也不厌烦,依然和他交往。
通过艾略特,毛姆在芝加哥认识了四个年轻人——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伊莎贝尔的未婚夫拉里、伊莎贝尔的另一个追求者格雷、他们共同的朋友索菲。
拉里是书里顶要紧的人物。一战时他开飞机,亲眼见过战友死在跟前,二十岁出头就开始思考人活着的意义。亲友纷纷规划好了他的人生:进证券公司,迎娶伊莎贝尔,成家立业,按部就班过完一生。面对所有人的规劝,拉里给了一句最通透也最叛逆的回答:他只想晃荡。其实,他口中的“晃荡”,不过是对周遭世界一个温吞而彻底的交底,便用一个轻飘飘的词,把自己从被规划好的人生里摘了出来。他直言:“我不愿意把心思花在买卖债券上头。”往后十几年,他真的依着本心肆意晃荡。在巴黎,整天泡图书馆读哲学文学;又去煤矿挖煤,去农场干活。他说手上有活儿干,脑子反倒清静,跟斯宾诺莎磨镜片一个道理。后来去印度,跟着修行的人体悟“梵”,心里头得了安宁。再回到美国,他散尽钱财,在纽约开起了出租车。
可毛姆写拉里,未必全是佩服。拉里一年有三千美元年金,旱涝保收,用不着为吃穿发愁。普通人家,欠着房租,孩子等着交学费,哪有那么容易说走就走?毛姆轻轻点了一句,没往深里说。拉里最后还是一个人,没家没口,不用管谁。他的自在,是以不必担当换来的。到底算不算圆满,书里留着话头,让人自己琢磨。
跟拉里对着看的是艾略特。这个人一辈子就认准了上流社会,懂古董,会应酬,满欧洲跑,把请柬当命根子。临死躺在床上,还因为没收到诺维玛利王妃的宴会邀请而耿耿于怀。毛姆为了让他走得安心,偷偷从王妃那里弄来一张空白请柬,冒充王妃写信邀请他。艾略特收到后欢喜得很,撑着病体按礼数回了帖子。可回完信,他还是骂了一声“老贱货”,他心里明白,这请柬不是真的。最后,他抓着这张偷来的请柬,穿着伯爵的服装离开了人世。叫人看得又好笑又心酸,一辈子活给别人看,到头来手里攥着的,不过是一张假的入场券。
伊莎贝尔是这几个里头最复杂的。她真心喜欢拉里那种干净纯粹,可她也真心想过好日子,要穿得讲究,要开好车,要参加舞会。在拉里和格雷之间,她选了格雷,选了看得见的富足和体面。但她的复杂远不止于此。当听说拉里要娶早已堕落的索菲时,她不动声色地设了个局,几句温柔劝酒,便让戒酒多时的索菲防线崩溃,婚礼告吹。毛姆只把这点深藏的私心与人性的幽暗,静静摊开在读者眼前。
索菲最叫人难过。曾经挚爱诗歌的文艺女性,至亲惨遭横祸后一蹶不振,最终客死异乡。毛姆借她的命运道破:人生最大的绝境,从来不是命运重创,而是自我放弃。
格雷是个老实人。他信勤奋,信本分,觉得挣了钱就能保住家。一九二九年股市垮了,他也跟着垮,整日萎靡头痛。他看不懂拉里追寻的精神世界,却从无嫉妒与贬低,熬过低谷后重新踏实生活。毛姆对他,有一种温和的体谅。
把《刀锋》跟《月亮与六便士》搁一块看,耐人寻味。同样是挣脱世俗出走,斯特里克兰绝情弃世,只为极致的自我;拉里温柔渡人,只为安顿通透的灵魂。不必论高下,但冷暖截然不同。
读完掩卷,倒觉得,人人心里都横着一把刀。拉里以半生晃荡,磨灵魂深处的清净,每一步都在割舍世俗的牵绊;艾略特磨世俗浮名的体面,至死攥着那张偷来的入场券,刀刃上全是虚妄;伊莎贝尔磨烟火俗世的体面与富足,用算计守护了自己的日子,却也永远失了心里最干净的那个人;格雷没那么多执念,只是想守住本分的日子,可时代轻轻一碰,那日子就碎了;索菲磨的是伤口,至亲惨死之后,她再没能从自我放弃的深渊里站起来。
每个人的执念与伤痕各不相同,人生本就是一场无人替代的磨砺与淬炼。那横亘在前的刀锋,跨得过是福气——终究会映出一个人最真实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