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御风雨的永恒屋檐
——读《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杨称权/文
夜深人静,我常翻阅毛姆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书脊上的烫金字迹已渐模糊,正如书中所言:“好的阅读,应如衣袖的褶皱,带着使用者特有的体温。”这部被誉为“爱书人圣经”的随笔集,犹如一把精巧的钥匙,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往精神家园的暗门。
在晚年作品中,毛姆褪去了小说家的叙事华服,以老水手般的坦诚剖析阅读的本质。他认为,读书不应是苦修,而应如“冬日围炉时偶然寻得的松果,内核藏着惊喜”。书中既有对《堂吉诃德》《战争与和平》等巨著的深入剖析,也不避讳指出巴尔扎克的虚荣、托尔斯泰的伪善。这种冷峻幽默的文学评论,让经典作品回归人间。当他提及狄更斯在《大卫·科波菲尔》中融入自己的初恋时,文字仿佛苏醒,狡黠而生动。
毛姆构建的“私人避难所”哲学尤为迷人。他将阅读比作“随身携带的微型教堂”。在这个空间里,《包法利夫人》中艾玛服毒的玻璃瓶轻响,可能撞碎现实的平庸;普鲁斯特的玛德琳蛋糕余香,足以抵御地铁站台的嘈杂。他鼓励读者如猎犬般追寻阅读快感,甚至直言:“若一本书前二十页不能让你快乐,就该果断离席。”这种将阅读视作生命本能的主张,让书页间弥漫着威士忌般的自由气息。
书中文字看似随性,实则结构精密。毛姆在谈论《卡拉马佐夫兄弟》时,插入自己在圣彼得堡的雪夜记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癫狂与伏特加的凛冽在字里行间交融;在分析《傲慢与偏见》的婚姻观时,他戏谑地计算班纳特家女儿们的嫁妆现值,瞬间连接了十九世纪庄园与华尔街的时空。这种在文学、哲学与生活经验间自由穿行的笔法,使每个篇章都成为镶满棱镜的罗盘。
某次加班深夜,我在办公室里重读《论小说的艺术》。毛姆说:“作家讲故事,应如邻居在厨房分享秘密。”窗外金融城的霓虹,突然幻化成狄更斯笔下的雾都街景。实习生小姑娘好奇我读的书,竟从抽屉里掏出同款口袋本,书页间夹着她手绘的“精神避难所”设计图,树屋上栖息着《夜莺与玫瑰》里的夜莺。
在这个信息碎片泛滥的年代重读毛姆,更觉其先知之意。他早在上世纪便看穿“阅读正在从手艺变成流水线作业”,因此反复强调“真正的阅读需要双手捧住纸张的重量”。看到咖啡厅里年轻人的指尖在电子书上飞速滑动,我总想起他的比喻:“速读就像用叉子喝汤,既品不到滋味,又容易弄脏领结。”
上周整理书房,发现《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竟有七本之多。最早的台版竖排本里夹着阳明山枫叶书签,最新的大陆注释本上留着女儿稚气的涂鸦——她在毛姆的照片旁画了只揣着书本的袋鼠。这些版本如同年轮,记录着我与这本书在不同人生阶段的重逢。
毛姆在终章写道:“每本书都是作者抛向宇宙的漂流瓶,拾取者的掌纹将赋予它新生命。”此刻合上书本,月色正穿过云层,清新皎洁地洒在窗外。这座用文字筑造的避难所,早已在翻动的书页间,为我们备好了抵御世间风雨的永恒屋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