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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有所学”也有法可依

《浙江省老年教育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9月22日,《浙江省老年教育条例》(下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意味着浙江老年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规范化、长效化发展的新时期。

  据《2025年浙江省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显示:按户籍人口统计,2025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72.02万人,占总人口的28.63%。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发展,老年群体对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日益增长。截至2025年末,全省建成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17147所,其中老年大学349所、老年学校(分校)1479所、老年学堂15319所。

  老年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目前,安徽、山东、湖北等多地已相继出台省级老年教育条例。

  浙江的《条例》有什么亮点?细看《条例》不难发现,这既是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法”,也是老年教育事业的“促进法”,将浙江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

  比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老年教育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工作等。

  值得一提的是,数字赋能篇章不仅凸显浙江特色,还将有效解决学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包括统筹建设线上老年教育学习平台,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共享;推出云上图书馆、云直播录播课堂、云展示等多样化智能教学活动等。

  浙江省委老干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条例》的施行,将推动浙江加快建成更高质量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优质高效、普惠共享的“15分钟老年教育学习圈”,让老年群体不仅“有学上”,还要“上好学”。

  (来源:浙江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