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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城事

房产“记反” 兄弟心生嫌隙

法官上门兜底解忧

  本报讯(记者赵云 通讯员徐语新)“这份协议,我一句句念,大家一条条确认。”日前,在狄大哥的病床前,在老狄家的屋檐下,法官潘勤刚逐条解释着调解内容。一场因房产登记错位而僵持多年的分家析产纠纷,终于在此刻落定。

  20多年前,老狄家曾约定两处房屋由兄弟俩均分。但因历史登记原因,两处房屋的权属被“记反”——哥哥实际居住的小楼登记在弟弟名下,弟弟居住的小康型房屋却登记在哥哥名下。

  纠正手续本不复杂,只需双方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然而多年来,兄弟间互不信任,加之老人赡养、老屋拆除等矛盾层层叠加,谁也不愿先迈出第一步。弟弟最终将哥哥诉至市人民法院泽国法庭。

  法官潘勤刚接手此案后,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先摸清“症结”所在。他发现,双方对房屋“调换”方向并无异议,真正的阻力在于“谁先办”的信任僵局。考虑到狄大哥中风卧床、老父亲年事已高,法庭决定将调解搬到当事人屋檐下,并邀请镇矛调中心调解员一同入户。

  调解当天,大家围坐在一起。起初,双方各有顾虑,法官没有急于谈房,而是先陪老人聊家常,分别倾听兄弟俩的心里话,一点一点拆开争议点:房屋归属、登记配合、费用承担,以及最让老人揪心的养老问题。

  当父亲老狄轻声问“房子分了,我们住哪儿”时,现场一度沉默。潘勤刚顺势引导:“今天坐在这里,不只为办手续,更为一家人以后还能好好说话。”双方委托的律师也协助梳理利弊,劝解缓和。哥哥终于主动开口:“爸妈,老屋拆了,你们就安心住到我这边。”

  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各方达成协议:两处不动产仍按原分家方案平分,一个月内相互配合办理变更登记;若老屋拆除,父母可居住在哥哥的房屋内直至终老。法院同时对过户手续作出“兜底”安排——若一方不配合,将依法强制执行,彻底打消“先办吃亏”的顾虑。

  这场家庭纠纷,就这样在屋檐下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