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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执行 〉〉 ​巧解股权“连环套” “三败俱伤”变成三方共赢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王龄悦 李瑞慧

  “公正执行,热心为民。”日前,王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市人民法院松门法庭,感谢法官帮她追回拖欠的款项。

  一笔114万元的借款,因被执行人名下被冻结的股权牵扯出数位“隐名股东”,让一纸生效的判决陷入执行僵局。法庭巧妙破题,成功引入新投资人受让股权,实现多方共赢。

  股权冻结后冒出很多“雷”

  纠纷发生在2020年。经王女士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叶先生偿还其借款114万元。然而,叶先生迟迟没有还款,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财产查控,执行法官发现叶先生是浙江某船舶修造厂的股东。为此,松门法庭迅速行动,依法冻结相应股权,并筹备评估拍卖。

  这时,被冻结的股权背后出现了几位“隐名股东”,并依法提出执行异议。经法定程序,执行异议之诉被依法驳回,叶先生名下的股权继续被冻结。

  2025年,“隐名股东”林先生起诉至松门法庭,要求确认自己的股东资格,矛盾一触即发。

  作为案件承办人,松门法庭庭长应昌波和王女士案的执行干警分析:如果“一拍了之”,程序是走完了,但后面全是“雷”。

  “三败俱伤”的僵局

  怎么破?

  “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应昌波说,如果直接拍卖叶先生名下的股权,“隐名股东”们为了自保,势必会纷纷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直接导致一案未结而多案丛生;对船舶修造厂而言,批量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不仅增加企业诉累,“隐名股东”的强制“显名”还会打乱公司原有架构,或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王女士来说,漫长的股东确认之诉必将让胜诉权益的兑现变得遥遥无期。因此,直接拍卖,无疑是一个“三败俱伤”的僵局。

  然而,执行干警经过查阅关联案件,发现船舶修造厂还有一名股东赵某,因涉诉另案也成了被执行人,他的股权也在处置当中。“无论是拍卖还是引入新投资人,企业的股权架构会变得更加复杂,赵某的执行案件处理难度也会提高。”执行干警说。

  如何破局?凭借多年的基层办案经验,应昌波决定借力松门镇商会。

  引入新的投资人,突围

  几天后,在松门镇商会商事调解中心的调解室里,多方当事人围坐在一起。

  法官负责释法明理,将诉讼“连环套”的利害关系掰开揉碎,分析给各方当事人听。商会调解员则从行业规矩、企业长远发展和乡里乡情入手,柔声劝导。一杯热茶续了又续,僵局也在法理与情理的交织中逐渐融化。

  经过多轮磋商,三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一套各方认可的“突围”方案:引入两名各方均认可的投资人后,由部分现有股东和新投资人受让叶先生和赵某的股权,“隐名股东”们的内部权益保持现状,企业股权架构也将维持稳定。叶先生因出让股权获得的资金优先用于一次性清偿王女士的债务,赵某的资金将根据执行案件情况依法分配。

  没过多久,执行款顺利打入了王女士的账户,“隐名股东”林先生也主动到法庭撤回了起诉。“5年了,这笔钱终于落袋为安,我这心病算是除掉了!这次不仅钱拿了回来,大家以后见面也可以和和气气的了。”王女士由衷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