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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2版:城事

公 告

  登记在原温岭市三元电子器件设备厂名下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温字第0036833号、温字第0036834号、温字第0036835号),坐落在《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街道老大会堂周边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温政发〔2023〕14号)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内,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4年2月29日公告认定,上述房地产权利人为谢良芬、蔡世德、王素贞、杨合忠、万官富五人。上述房屋征迁补偿款为4397560.38元(包含被征收房屋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杨合忠、万官富两人已亡故,因继承公证无法办理,相关继承人协商后,杨合忠份额由儿子杨军政继承,万官富份额由妻子杨三彩继承。由谢良芬、蔡世德、王素贞、杨军政、杨三彩五人与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签订关于上述房产的征迁协议。

  若有对上述权利归属存在异议的相关权利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1005办公室反映情况。

  特此公告。

  办公室及联系电话: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1005办公室0576-89961235。

  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