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厉财辞去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12月30日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厉财辞去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温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厉财辞去温岭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