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严格管理路段交通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严格管理路段交通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确定以下24条道路为交通严格管理路段:
城北街道:石紫路(西岙岭隧道东口至路泽太)、园环路(石粘路至兴大路)
箬横镇:中兴东路(中兴南路至横淋线)、兴箬路(大松线至横淋线)、联城路(西七线至中浦路)、文乐路(南大街至横滨大道)、经中路(人民西路至横滨大道)、文库路(人民西路至横滨大道)
大溪镇:环城北路(物流园路至五兴路)、繁昌路(大溪南路至嵩溪北路)、欣荣路(兴潘路至中大街)、秀水路(中大街至流庆路)、盘山路(环城北路至五兴路)、方岩路(大石一级路至盘山路)、东大街(杭温路至永兴路)
石塘镇:上箬线(S324至银都路)、海景路(S324至里箬)、望海路(银都路至小箬)、观海路(基海路至对戒观景平台)、海金路(四岙至澜山)
新河镇:锦山西路(南新街至椒新线)、江南路(振新路至横淋线)、文笔路(环城东路至南新街)、披云南路(新新南路至锦山西路)
二、机动车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或临时停车。
三、本通告自2025年10月22日起施行。
温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