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日报 数字报纸


a0001版:要闻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

个人缴费标准有调整 医保断缴要至少等待3个月

  本报讯(记者朱丹君 通讯员颜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9月18日,记者从全市召开的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了解到,2026年度温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已启动。集中参保征缴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25日。

  与往年相比,2026年度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18周岁以上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825元/人·年(含大病保险12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1155元/人·年,个人缴费670元/人·年(含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0元/人·年)。18周岁(含)以下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795元/人·年(含大病保险12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1155元/人·年,个人缴费640元/人·年。

  2025年度已参保的视同2026年度持续参保(亡故、户籍迁出等人员除外)。涉及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户籍新迁入、新生儿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等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或村居(社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市民也可以通过“浙里办—浙里医保—我要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进行参保。另外,持有温岭市颁发且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也可以参加温岭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采用签约银行账户扣款、微信、支付宝、各签约银行柜面或税务所办税窗口缴费,也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余额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如选择签约银行账户扣款方式的参保人,即日起需在已签约的银行账户中存入足额保费供银行扣款。

  从2025年4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迎来重大调整——中断参保缴费约束机制。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缴费未中断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缴费中断的,每多断缴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居民在参保缴费的同时,可通过补缴未参保年度保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其中,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可修复至等待期6个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在集中征缴期内按时办理参保缴费,切勿“断档”,以降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