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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赵记说事儿

父亲节的“礼物”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应巧 徐萍

  “我爸这一辈子清清白白的,欠债不还,这不是我们该做的事。”日前,在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调解现场,吴先生的一番话掷地有声。

  尽管收入不高,家庭负担和生活压力很大,但吴先生还是坚持替父亲承担债务。父亲节即将到来,这大概是他父亲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感恩父爱,传递真情。在这个对父亲表达尊重、感激和关爱的特殊的日子里,很多位父亲在“官司”中,收获了沉甸甸的欣喜。

“我只是不想他为此担心”

  不久前,保险公司向70岁的老吴提起追偿权纠纷诉讼。

  2023年11月,老吴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吴负主要责任。轿车修理花了1万多元,老吴需要承担4400元。

  立案后,松门法庭将传票寄到老吴家里。

  吴先生看到传票后,当即打电话联系法庭,想帮父亲处理这件事。

  基于吴先生的请求,松门法庭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调解。

  “你爸的债务,由你代为偿还?”法官向吴先生确认。

  “这不是父债子偿。小时候都是父亲照顾我,现在我只是不想让他为此担心,也该由我来照顾他了。”吴先生说。

  然而,对于一次性清偿这笔债务,吴先生面露难色。他说,由于受了伤,现在的他无法再出海打鱼,只能通过打零工养家,每月收入仅3000余元,希望能分期支付。

  保险公司代理人知晓后,同意接受分期付款,但最多分四期支付,即每期1100元。吴先生仍为难地询问,能否再多分几期。

  法官向吴先生及其所在村了解情况后发现,吴先生的母亲已病故,父亲年迈并患有疾病,他本人离异,还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可以说是靠一个人的收入养活了一家三口,家庭条件确实较差。

  法官将核实的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代理人后,对方立即提出可以向上级公司争取多分几期支付,只要吴先生符合公司每个月最低还700元的要求即可。

  双方意向达成后,吴先生和老吴都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保险公司代理人宽慰吴先生,让他不要太有压力,到时如果实在付不出,他们不会申请强制执行的。

  “谢谢!也请你们放心,这笔债务我们一定会还清的。”吴先生保证道,“爸,这件事解决了,你就不要担心了!”吴先生边搀扶着父亲往外走,边宽慰他。

  考虑到吴先生家的实际情况,法庭还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民政部门,希望能核实吴先生一家是否符合补助申请条件。

  离家七八年的儿子,回来了

  父亲节前,法院调解员戴上伦特意回访了一对父子。

  去年,65岁的老谢一纸诉状将独子谢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支付每月1200元的赡养费。

  “他都七八年没回家了。”老谢黝黑而布满褶皱的脸上,有着散不开的忧虑。

  老谢家里条件一直不好,在谢先生幼年时,妻子便离开了家。而老谢不懂得教育儿子,儿子很早就进入了社会,40多岁了也没有成家。

  老谢和村里都联系不到谢先生,无奈之下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在江苏打零工的谢先生。

  戴上伦做义工时,去过老谢家,对老谢家的情况较为熟悉。得知老谢的事后,戴上伦主动联系谢先生,做起他的思想工作。

  没多久,谢先生从江苏回到温岭,父子俩在法院见了面。

  “并不是我不想赡养老人,而是我入不敷出。”谢先生直言自己的窘境。

  见到儿子后,老谢有些激动:“我老了,能花几个钱呢。其实只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希望你能在身边。”听到老谢的话,谢先生沉默不语。

  “你爸胃不好,还患有腰椎间盘突出。他养你小,你要养他老啊。”戴上伦重心长地说。

  “爸,对不住了!”谢先生红着眼眶道。

  父子俩冰释前嫌,老谢随之撤诉。

  这次回访时,老谢说,他平时种点蔬菜去卖,村里也照顾他,有零活就叫他,生活渐渐好起来了。最令他高兴的是,儿子经常回家,对他非常好。

  “儿子刚走,出去赚钱了,每周都会回来好几趟。”老谢开心地告诉戴上伦,谢先生已从江苏回来,目前在台州内打工。

  戴上伦又联系谢先生,准备让他陪老谢过个父亲节。“老谢又当爹又当妈将儿子养大,实在太不容易了。”戴上伦道,“现在对老谢来说,能和儿子常见面,大概就是最宝贵的礼物了。”

  父子相处得越来越好

  父亲节前,在法官的辅助下,陈先生对儿子小陈进行了第三次的探视。

  几年前,因感情不和,陈先生和林女士出现离婚纠纷,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婚生子小陈由林女士抚养,陈先生按约支付抚养费。

  离婚判决后没多久,陈先生就提起了探望权纠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就陈先生的探望时间作出了具体约定。

  今年2月,陈先生因长久未见到儿子再次提起了探望权诉讼。此案原定于4月开庭,开庭前,9岁的小陈来到法院,但对陈先生非常抵触。若孩子不愿意与父亲见面,即便判决了,探望也难以推进。

  针对这一情形,法院决定延期开庭,先尝试修复陈先生父子俩的关系。5月上旬,在承办法官的辅助下,陈先生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见到了小陈。

  当时,林女士带着小陈过来。法官和林女士做了很久的思想工作,小陈才同意和陈先生相处。当陈先生牵着小陈离开时,小陈还不时回头看向林女士和法官。

  半个月后,法官再次安排陈先生探望小陈。经过两次辅助探望,不仅父子俩的关系有所缓和,陈先生和林女士之间的误会也解开了。

  之前,陈先生以为是林女士不愿意让他探望儿子,而事实并非如此。小陈称,之前爸爸将他接到家里后,只顾着做自己的事,不怎么陪伴他。春节时,他感觉爸爸对叔叔家的孩子更加亲昵,失落之余,不愿再与爸爸相处了。

  针对这些情况,法官转达了各方意见,并针对亲子相处提供了一些建议。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父子间的交流有所增加。第三次探视是由陈先生和小陈通过微信商量确定的。“他们能私下沟通交流,说明父子关系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法官称,只有在父子和睦相处的情况下,陈先生的探望权才能顺利行使。

  不仅见到了儿子,父子关系还逐渐往好的方向发展,这个父亲节,相信陈先生也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