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发布
温岭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是一个以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服务链四链协同发展为目的,整合全市双创服务资源,集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引育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入驻管理,充分发挥其服务效能,集聚科创资源,打造一站式市场侧涉企增值化服务综合平台,近日,市科技局正式发布了《温岭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入驻管理办法》。
截至目前
已入驻各类机构35家其中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
或研究院17家
每年开展公益培训超千人次
服务企业超千家次
四技合同到账金额超千万
全市80%的高企和科中小申报
70%的知识产权申报
60%的产学研合作
50%的高层次人才引进
都是由中心内的各机构来服务的,有效地支撑了全市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
入驻对象要满足这些条件:
●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等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需配置核心技术转移服务团队。
●其他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包括技术研发与转移、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要求业务方向契合温岭市产业发展,具备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
入驻对象要注意这些事项:
●入驻单位需提交《温岭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入驻申请表》、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业务能力和业绩佐证材料(如近三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以及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意向入驻单位可试运行不超过12个月,提前评估运营能力。评审小组构成调整,由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及运营主体组成,更具专业性。
●对出现停止经营超3个月等七种情况的,由运营主体向入驻单位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到期后仍整改不到位的,运营主体视情可调整场地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运营主体向入驻单位发放清退通知,限期清退。
●场地管理更规范,原则上禁止二次装修,隔断需依规审核。
入驻对象将获得这些支持:
●对入驻中心的技术转移中心提供一定面积免租场所(包括试运行期间)和经费支持;
●对其他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提供必要场地及租金优惠,基准月租金30元/平方米,按50%收取,租金自入驻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