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事合成一件办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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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尤莹姿)近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张先生通过浙里办App为其母亲王女士办理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使她在苏州就医时可直接刷医保码报销,并将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共享给母亲使用。
原来,王女士长期在苏州照顾孙子,近日突发疾病需要马上住院治疗。她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张先生参加了我市职工医保。张先生打电话向医保窗口工作人员询问,能否在苏州的医院直接刷医保码报销,并将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共享给母亲使用?得益于医保部门推出的“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服务事项,上述情况实现了一次性在线解决。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医保局统一部署,温岭医保部门于今年4月份上线了“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政务服务,将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两个医保备案事项放在一起“一键办理”,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在浙江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有异地就医需求及历年账户家庭共济使用需求的,可申请一次性联办。
自2024年10月10日起,浙江省职工医保个人历年账户共济范围从原来的“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异地就医备案的类型有两类: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省内就医时,无须办理临时备案即可实现直接结算;在省外就医时,办理临时备案后,即可在就医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台州市外工作、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可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在备案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例如,温岭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本市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那么在长期居住备案地的二级医院住院也按75%报销。需要注意的是,长期异地居住备案起效后3个月内,不允许取消备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随时取消备案。
“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渠道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线下可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
